各部门、各学院:
听课观摩是教师间进行教学交流的重要方式,也是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教风学风,保障各类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途径。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课堂教学动态,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潍医教字〔2017〕51号)(以下简称“听课规定”)要求,现将本学期各类型听课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听课规定与数量
根据《听课规定》要求,全校教职工均应积极参加听课工作,各类型教师参加听课工作数量要求如下。
1. 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 教学及学生主管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他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3. 各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4.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按照学校有关要求进行听课;二级教学督导专家组按照学院有关要求进行听课,原则上每学年要对学院开课课程的授课教师听课一轮次;
5. 教授、副教授、教研室主任、中青年教师及新任教师等群体的听课次数要求,参见《听课规定》(附件1)。
二、听课时间与范围
1. 时间:本学期第1-19周(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1月6日)。
2. 范围:本学期各学院通过各教学形式(线上、线下),面向各培养阶段(校内学习、校外见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成教学生,开设的各类理论课、实验课、实践课等课程。
三、听课选择与安排
1. 集中听课:全校领导干部集中听取新学期第一周周一下午第一节课的教学情况,具体安排见《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领导干部集中听课安排表》(附件2)。
2. 自主听课:全校教职工可根据需要自主听取全校任意课程,也可由学院统一组织参加观摩课、示范课听课。
四、课表查询与使用
1. 本科生、国际学生各周次课程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a. 学校教务系统;b. 潍医移动校园APP。
2. 研究生课程通过查看《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附件3)的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如有课程调整或变更请联系研究生处或开课学院。
3. 临床医学专业2020级学生课程信息,详见附件4。
4.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课程信息,详见附件5。
五、听课学习与反馈
1. 教师在听课中,应在听课记录本上做好教学过程记录,学习教学特色,了解学风状况,发现存在问题。
2. 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即时交流听课情况,就发现的教学设施、教学环境问题,及时向教室管理部门反映。
3. 为方便授课教师了解听课人的详细意见与建议,听课教师应通过“潍医移动校园APP”的“教学评价应用”登记听课信息,提出评价意见与建议。
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课程因暂时无法通过“潍医移动校园APP”记录听课信息,同行教师可填写纸质评价表交所在学院备案,领导干部需填写纸质评价表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备案。
4. 授课教师可通过潍医移动校园APP“教学评价”应用中的“学生评价画像”“评教大数据”“领导同行评语”“教学评价结果”等模块实时了解反馈信息,及时改进教学方式,提升育人效果。
六、听课授课注意事项
1. 听课人须在课前10分钟进入教室(各节次授课时间详见附件6),听课过程中不得干扰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
2. 听课人如发现教师或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违反《潍坊医学院课堂教学管理规定(修订)》(潍医教字〔2021〕39 号)的问题,要在课后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
3. 授课教师应就听课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思考,改进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水平;对发现的教学设施、环境问题向教室管理部门反映,如未得到解决与回复,可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
七、听课管理与要求
1. 听课记录本可从教务处领取,或由各学院自行设计向教师提供。
2. 各学院要加强日常教学秩序管理,做好授课信息维护,严格调停课审批;积极组织观摩课、示范课活动,促进教学交流;定期了解教师听课本信息,检查《听课规定》执行情况、新教师学习情况。
3. 学校将通过教学质量智慧监测系统定期统计并公布各单位听课工作状态。2023年春季学期听课数据,见《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简报》(详见附件7)。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贾老师,联系电话:8462525。
附件:1. 潍医教字〔2017〕51号 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pdf
2. 潍坊医学院2023-2024-1领导干部集中听课安排表.xlsx
4.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临床医学2020级课程表.rar
5. 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课程信息(8月底公布)
7.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简报.pdf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