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发布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6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依据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山东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以我校上报教育部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状态数据为依据,全面总结本科教育教学情况,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编制内容与要求
(一)编制内容
立足于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状况,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关键要素,展现学校本科教学的新思想、新政策、新措施、新成果。主要从2020-2021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八个方面,共28项支撑数据,反映学校本科教育教学的现状。
(二)编制要求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按学年编制,具体要求见附件1,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
1.内容详实,图文并茂。要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为依据,内容丰富、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表述规范、灵活多样,可采用图片、图表或附表等形式直观反映教学状态,全面反映我校本科教学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效果。
2.编写规范,形式完整。应完整、如实呈现普通高等学校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中的各项主要数据(详见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未采集的数据要依据实际科学补充。
三、编制安排
(一)教学学院: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正文、支撑材料编制工作,具体编写内容参照附件2和附件4。于2021年10月22日前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责任单位提交材料审核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jpzx@wfmc.edu.cn。
(二)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附件3)编制报告正文及支撑数据,于10月22日前报送牵头部门。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整理每部分内容,并于10月25日前将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jpzx@wfmc.edu.cn。各职能部门同时报送签字盖章后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责任单位提交材料审核表》(附件5)。
(三)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负责汇总整理与编制总体报告、支撑材料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校今后各类评估、专业认证、项目评选的重要依据,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按时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撰写内容及支撑数据上报工作。各责任单位领导是本单位质量报告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需把好审核关。
(二)实事求是,突出亮点。各责任单位撰写的内容及提供的数据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责任单位务必围绕工作要求,在充分分析和全面总结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工作的基础上,突出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撰写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相关内容,全面展示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状况。
(三)数据准确,强化分析。各责任单位需认真做好本单位负责内容的数据核实与统计工作,注意与本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填报数据保持一致,涉及数据统计口径及内涵说明以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填报时间和解释为准,注意数据统计时间中“学年”“自然年”“时点”的区分,确保质量报告的科学性;加强数据在质量报告中的分析及运用,关注与上学年各类数据信息的比较研究,在客观反映学校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展现学校教学质量发展的动态趋势。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8462527; 电子邮箱:jpzx@wfmc.edu.cn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发布2020-2021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专业人才培养状况报告〉》的通知
2.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院编制任务
3.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部门编写及支撑数据责任分工
4.学院本科质量报告编制模板
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责任单位提交材料审核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