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为充分了解学期初教学工作状态,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学校定于9月5日—1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5-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教学条件
主要包括: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教材准备、授课教室(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计算机室)的准备;实验教学(实验室安排、教学试剂、教学仪器设备)的准备;教学环境(如教学设备、空调、照明、卫生及实验室安全防护设备运行情况);学生学习环境(图书馆、宿舍、自习室、网络、体育活动场所等);新教师试讲等。
(二) 教学文件
主要包括:各专业、各年级学期开课计划的制订;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实践教学安排在教务系统的填报;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课件、教学进度表、课程表等教学材料; 教研室集体备课安排计划;上学期期末考试总结分析等。
(三) 课堂教学
主要包括:学生出勤及学习、思想状况,教师理论授课(特别是新开课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实验教学情况等。其它相关教学工作等。
二、检查形式
1. 部门自查。各有关部门、各院(系)领导根据检查内容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全面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2. 领导干部听课。校领导和全校处级干部集中听取本学期首堂课的理论授课,了解新学期教学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需要协调解决的,及时提出建议方案,报学校相关部门研究后尽快解决,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自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于9月14日前将《学期初教学检查表》和检查总结材料各1份交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新校区行政楼730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pzx@wfmc.edu.cn。
附件:潍坊医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表.doc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