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开展 2026 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6〕2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精神,为做好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限额
1.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范围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领域中完成的教学成果。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含职业技术大学、普通本科院校的专科教育层次,下同)和有关教研机构、学术团体及社会组织在教育教学中形成的成果,其团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2.我校作为普通本科院校限额推荐2项,各二级单位限额1项,获得上届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学院增加1项。
二、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做好成果总结与凝练,加强资源统筹与优化,避免琐碎分散,增强成果竞争力。
2.已经获得过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1.《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申报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要完成人对成果贡献的写实性说明(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无此项,可不提供)
3.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个汉字)
4.支撑材料目录(如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明等其他必要的材料,应与支撑材料合订本目录一致)
5.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注:2-4单独合成一册。
四、材料报送
1.《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纸质+电子)经单位负责人签章后,于1月22日前报送我处。该表一经上报,负责人信息则不允许改动,其它内容以最终《申请书》为准。
2.《申报书》纸质版及电子版、其他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请于1月24日前上报。学校将按各单位报送的《汇总表》名单接收申报材料。
五、成果评审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统筹兼顾不同领域,择优遴选确定推荐成果名单。
联系人:李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57,8462529
邮箱:gjs@sdsmu.edu.cn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职业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填报说明
4.202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