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项目过程管理和成果检验,做好优秀教学成果储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山二医教字〔2024〕5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获山东省教育厅立项的2021、2022、202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研究计划完成研究的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也可申请结题验收。(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附件6)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山二医教字〔2024〕5号)(附件7)达到结项相关要求。
三、材料提交
1.申报时的《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
2.《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五份;
3.签字、盖章后的《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五份;
4.《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4),自立项后第二年开始每年填写一份;
5.提交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份。
四、验收流程
(一)时间地点:拟于11月初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二)验收形式:采取线下会议答辩形式,项目主持人进行PPT汇报,主要对项目研究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重点围绕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成果推广应用等。每个项目汇报不超过12分钟,提问答辩5-8分钟。
(三)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在听取项目主持人PPT汇报基础上,结合查阅《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报告》和《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对各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核项目预期建设任务与成果完成情况、实用价值、应用推广情况等,对各项目研究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提出结论意见。
五、其他事项
省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单》(附件5,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最多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7日(周五)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
联系人:李军 高鹏 联系电话:8462527 8462529
电子邮箱:gjs@sdsmu.edu.cn;报送地址:办公楼730室
附件:
1. 2025年本科教改项目到期结题名单
2. 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 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
4. 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5. 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单
6.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
7.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