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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gzx    发布时间:2025-10-23    浏览次数:12


各项目所在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项目过程管理和成果检验,做好优秀教学成果储备,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山二医教字〔20245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获山东省教育厅立项的202120222023年度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研究计划完成研究的项目;2024年度立项的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也可申请结题验收。(详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附件6)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山二医教字〔20245号)(附件7)达到结项相关要求。

    三、材料提交

    1.申报时项目立项申请书》一式五份

    2.《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五份;

    3.签字、盖章后的《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五份;

    4.《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附件4),自立项后第二年开始每年填写一份;

    5.提交代表本项目的、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实践的标志性成果相关佐证材料含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一份。

    四、验收流程

    (一)时间地点:拟于11月初进行,具体另行通知

    (二)验收形式:采取线下会议答辩形式,项目主持人进行PPT汇报,主要项目研究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重点围绕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成果推广应用等。每个项目汇报不超过12分钟,提问答辩5-8分钟。

    (三)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在听取项目主持人PPT汇报基础上,结合查阅《项目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报告》和《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对各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核项目预期建设任务与成果完成情况、实用价值、应用推广情况等,对各项目研究任务、目标、方法,研究成果水平、实践效果、应用推广价值等进行评价,提出结论意见

    五、其他事项

    省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人员和合作单位、变更研究计划。如项目研究人员因调离、健康及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职责时,在项目研究中期之前,可通过“教改系统”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所在学校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项目研究中期之后,不再受理人员变更申请,相关人员的研究任务由项目负责人统筹解决。《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单》(附件5,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最多延期一次,期限不超过一年。

    各项目负责人117周五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


    联系人:李军  高鹏    联系电话:8462527  8462529

    电子邮箱:gjs@sdsmu.edu.cn;报送地址:办公楼730


附件:

    1. 2025年本科教改项目到期结题名单

    2. 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3. 山东省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产出情况统计表

    4. 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5. 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申请单

    6.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

    7.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1-7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51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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