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案材料规范性,结合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检查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各教学单位教案材料进行专项检查(第三轮)。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检查标准
依据教务处《关于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及有关说明》,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学校各教学单位(含学生工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宣传部等)授课教师目前使用的一套“完整教案材料”(含学期教案、单元教案、课时教案、授课进度表)。
教案材料须为该教师2024-2025学年在用的一门课程的教案,形式须为原件,内容打印、手写不限。
三、检查小组
成立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组成的教案材料专项检查小组。
四、检查方式
采取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开展。
1. 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关于“教案”材料相关规范要求,对所有课程授课教师的个人教案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自查总结报告。择优推荐1套教师教案参加学校检查,前两轮推荐过的教师(附件2)不再被推荐。
2. 学校抽查。
(1)按照各教学单位2024-2025学年开设课程总数10%的比例随机抽取,除第一临床医学院等教学单位外,最少抽取3门课程参加学校检查,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2)根据2024年9月18-27日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项检查中教学档案材料检查名单和结果,从中抽取相应教案材料,进行“回头看”式检查,重点督查教案材料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具体名单另行公布。
五、时间安排
1. 4月10日-20日,教学单位自查。
2. 4月21日,公布学校检查教案名单。
3. 4月21-22日,各教学单位将推荐的1位教师的教案、学校抽查的教案材料(每份教案附课程标准)、学院自查总结报告,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730室。材料一经上报,不再修改替换。
4. 4月25日前,学校专项检查小组完成相关检查工作。
六、检查结果
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教案材料质量进行总结,撰写检查工作报告,公布检查结果,并从推荐教案和抽查教案中评选出质量优秀的部分教案材料作为示范,供全校教师借鉴学习。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2025.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