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山东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育教学成果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好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山二医教字〔2024〕5号)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本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2024年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发挥教育教学成果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
二、申报原则
1.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时代精神。
2. 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性、应用性和实效性。
3. 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 坚持示范引领,注重应用推广,在省内外高等教育领域有较高影响力和认同度。
三、申报范围
凡我校教师在本科教育教学(含本科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中取得的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教学成果均可申报。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在更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革新课程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办法,推进教学科研深度融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 深化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改革与实践,围绕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加强卓越拔尖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3. 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
四、申报要求
1. 注重问题导向、成果导向,具有创新性、实践性和可推广性,围绕关键核心内容开展创新研究与实践,注重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
2. 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创造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通过国际或国家评估(认证)的专业成果优先申报。
3. 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校内跨部门、学院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学院牵头联合申报;鼓励校内跨学院,与行业企业等多单位联合申报。
4.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1项,参与申报的成果(含第一完成人)不得多于2项。
5. 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为依托。
6. 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7. 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含学校、省或国家级)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并视情予以通报。
五、评审程序
1. 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按各单位2015年以来立项并按期结题的各级教学研究项目数量为基数分配申报名额。获上一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本科)和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学院奖励配额加1(不重复奖励),获省级和校级成果培育立项的项目且通过中期考核的项目不列入单位限额,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1。
2. 各单位在研讨的基础上,将相关、同类项目整合凝练,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按申报限额将推荐结果(按推荐排序)报送学校。
3. 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六、表彰奖励
1.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坚持标准和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2. 学校将对获奖成果进行遴选,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届时以省教育厅正式申报文件要求为准。
七、申报材料
1.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1份(见附件2)。
2. 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 1 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 纸双面印)。
3.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
各申报单位将成果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办公楼730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gjs@sdsm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八、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2.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梳理近年来教学改革成绩,做好成果总结与凝练,加强资源统筹与优化,避免琐碎分散,增强成果竞争力。
3. 各申报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的材料套用、证明材料造假等行为。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如经查实存在重复申报、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以及政治审查出现问题的,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领导责任。
联系人:李军、高鹏,联系电话:8462527。
附件:
1.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配额
2.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4. 教学成果奖完成人(非第一完成单位)政治审查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