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课题负责人:
近日,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发布了《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校有关课题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在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研究任务,由我校人员主持的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2022年度立项课题。
二、项目鉴定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
三、结题鉴定方式
结题鉴定方式分为通讯鉴定和会议鉴定,课题组可任选其一申请结题。(详见《通知》)。
四、结题鉴定程序
1.结题材料审核。12月5日前,按研究计划完成并达到结题要求,且同时满足《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山二医教字〔2024〕5号)中结题标准的相关要求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报所有结题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审核。
2.课题结题鉴定。12月10日前,各课题负责人,聘请鉴定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成果鉴定意见表》。
3.鉴定材料报送。12月20日前,将按照要求格式装订成册的结题材料(一式二份)、结题汇总表(一份)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夹名称为“高教学会课题结题+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
4.上报复核验收。经学校组织鉴定后,将材料提交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复核验收,高教学会验收合格后,为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5.其他要求详见《通知》。
五、结题提交材料及要求
(一)《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二)《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三)研究成果:
1.成果主件:即研究总报告,要求格式规范、论证科学、逻辑严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中,研究总报告字数不少于2.5万字;重复率低于20%;错别字低于1‰;
2.成果附件:即与课题研究高度相关的成果,包括研究论文、专著、教材、案例等,为研究期间发表、出版,并注有“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等字样。过程材料的时间、主持人签字、专家签字等严禁弄虚作假。
(四)如课题负责人、研究内容有较大调整的,需提交《变更申请审批表》;
(五)经费预算与支出合理证明。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36-8462527
电子邮箱:gjs@sdsmu.edu.cn
附件
1、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
2、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专项课题申报书
3、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汇总表
4、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5、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