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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下半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gzx    发布时间:2024-11-05    浏览次数:10

各部门、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规办20244)(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下半年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正常研究期限内,按照研究计划已完成的或已申请延期,并承诺本年度完成的由我校人员主持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结项材料要求

    参照《通知》要求执行(见附件1)。

三、鉴定时间

下半年鉴定时间即日起至20241118日。

四、结题鉴定方式

按照《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规办〔20154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2)。

五、结题鉴定程序

1.结题材料审核。1115日前,按研究计划完成并达到《办法》规定的结题要求,且同时满足《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45号)中结题标准的相关要求的课题,由课题负责人按要求提报所有结题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审核。

2.课题结题鉴定。1118日前,各课题负责人,聘请鉴定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鉴定,按照鉴定方式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

3.鉴定材料报送。1119日前,纸质材料装入档案袋内,注明“教育科学规划”字样,详细写明课题名称、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工作单位,结题材料(一式1份、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单独装订)、加盖公章的“结题汇总表”(1份)统一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以上材料均需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邮件1(总文件包或邮件主题)命名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管理单位名称,子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结题材料。邮件2(结题汇总表excel格式)命名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汇总表+管理单位名称。

同时提交《教科研成果专报》1份,稿件要求见附件2单独发送电子版《教科研成果专报》+汇总表(excel格式)至邮箱,纸质版随结题材料报送。邮件主题为: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科研成果专报+管理单位名称。子文件夹命名为: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工作单位+成果专报。

4.上报复核验收。学校将符合要求的结项项目材料集中提交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给课题组颁发“结题证书”。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加强研究项目过程管理,对过程材料和结题成果严格把关,结项材料中杜绝弄虚作假。

2.所有超过研究期限、未办理延期申请的课题,以及已经提交延期申请且到期未结题的,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撤项。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含主动要求撤项),自撤项之日起,3 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规划研究课题。

3.按照《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潍医教字〔20245号)规定,如存在到期课题无故不参加结题评审,延期课题未通过结题评审情形,学校将撤销课题,收回课题未使用经费,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教学研究课题。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36-8462527

电子邮箱:gjs@sdsmc.edu.cn


附件:

1《关于开展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规办20244

2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材料包.zip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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