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潍坊医学院教学成果奖源头培育实施办法》(潍医教字〔2022〕38号)和学校2024年7月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第二批次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中期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对2023年立项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进行中期答辩,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根据研究计划,课题研究进展到中期的16项校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项目(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各项目负责人对立项以来取得的工作进展进行全面总结梳理,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项目进展和取得的成绩、经费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等。
三、检查时间
2023年9月24日~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形式
采取检查材料和听取汇报相结合的形式。
1. 每个项目提交申报时《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一式五份,填写并提交《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成效量化指标执行情况表》(附件2)一式五份,同时提交一套相关佐证材料。
2. 围绕检查内容,每个项目准备15分钟以内的口头汇报材料,并制作PPT,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 各立项单位和项目组成员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项目研究,注重研究实效。未参加中期答辩的项目,将不受理结题申请。
2.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中期报告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继续资助。对于推进不力、成效不显著的项目中止资助,列入“负面清单”。
3. 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19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536-8462527
电子邮箱:gjs@sdsmu.edu.cn;报送地址:办公楼730室
附件:
1. 2023年立项校级成果培育项目中期答辩名单
2.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建设成效量化指标执行情况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