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4〕44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4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按照鲁教职字〔2015〕11号文件(附件8)执行。
二、立项原则
各单位要坚持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发展主战场、面向区域产业转型升级、面向高技能人才成长需要,结合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以及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聚焦山东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围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重点任务,特别是针对“一体两翼五重点”和“五金”建设新方向,开展创新性教学改革研究。
项目选题要参考《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指南》所列选题条目仅作为研究范围和方向,一般不宜直接作为申报项目题目。申请人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视角、方法和侧重点,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项目研究注重聚焦急需解决的真实和现实问题,项目研究内容设计要与教学成果总结材料区分开。相同研究内容已获得同级及以上部门立项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申报限额
1.上级限额。根据上级限额要求,举办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的普通本科院校可分别申报2 项。
2.学校限额。为确保学校推荐项目质量,各部门、学院(首位申报单位)限申报1项,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院限额4项。
四、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清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申报书(活页)》(附件4)各一份,《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份,《汇总表》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报送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办公楼730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s@sdsmu.edu.cn。学校将按照《汇总表》内容接收申报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462527 地址:办公楼730室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4.申报书(活页)
5.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6.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5〕11号)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