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末集中考试时间:2024年6月30日至2024年7月11日。
二、巡查方式
采取学校、学院两级巡查方式。
1. 校级巡查: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有关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级巡查组,全面巡查期末考试的组织保障、教师监考、学生考纪、考场环境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由学校通报处理。
2. 学院巡查:各二级学院以教学督导专家组为主体,成立考试巡查工作小组,负责检查本学院考试安排、教师监考及学生考纪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潍医教字〔2022〕30号)要求做好考试命题、考试安排、考前培训、考生教育、考试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工作。
2. 课程所在学院要重视监考教师培训工作,统一组织学习《监考员守则》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监考教师要熟悉考试流程,明确监考职责,清晰学生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做好考前清场,维持好考场秩序,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
3. 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考生守则》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加强考生考风考纪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和违纪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
4.校级巡查组在巡考时要如实填写《山东第二医科大学考场巡考记录单》,并在巡考结束后交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各学院巡查材料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5. 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462525),对考试期间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附件: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2024年6月28日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安排表
时 间 | 校领导 | 处级干部 | 秘书 | |
6月30日(星期日) |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 | |||
7月1日(星期一) | 刘 军 | 孙嘉斌△ | 胡 勇 | 白冰玉 |
7月2日(星期二) | 管英俊 | 孙银贵△ | 刘宪亮 | 孙 宇 |
7月3日(星期三) | 卢国华 | 尹世峰△ | 张 伟 | 贾广韬 |
7月4日(星期四) | 王承高 | 刘建兰△ | 张春燕 | 李 军 |
7月5日(星期五) | 梁淑娟 | 楚新艳△ | 张 立 朱 红 | 白冰玉 |
7月6日(星期六) |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 | |||
7月7日(星期日) |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 | |||
7月8日(星期一) | 田玉胜 | 邱玉刚△ | 李洪先 许婷婷 | 孙 宇 |
7月9日(星期二) | 王世群 | 董惠平△ | 姜广东 夏德涛 | 贾广韬 |
7月10日(星期三) | 刘汉波 | 马健平△ | 刘 刚 汲 蕊 | 李 军 |
7月11日(星期四) |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 |
备注:1.标有△的处级干部负责召集当天巡视的各位领导干部。2.秘书负责当天考试巡考记录单的记录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