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返回校园主页

搜索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pgzx    发布时间:2024-06-28    浏览次数:308

各学院: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树立良好的考风、学风,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期末集中考试时间:2024630日至2024711日。

二、巡查方式

采取学校、学院两级巡查方式。

1. 校级巡查: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有关部门和各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级巡查组,全面巡查期末考试的组织保障教师监考学生考纪考场环境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由学校通报处理。

2. 学院巡查:各二级学院以教学督导专家组为主体,成立考试巡查工作小组,负责检查本学院考试安排、教师监考及学生考纪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潍医教字202230号)要求做好考试命题、考试安排、考前培训、考生教育、考试监考及成绩评定等工作。

2. 课程所在学院要重视监考教师培训工作,统一组织学习《监考员守则》和《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监考教师要熟悉考试流程,明确监考职责,清晰学生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做好考前清场,维持好考场秩序,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

3. 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考生守则》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加强考生考风考纪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的严肃性和违纪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

4.校级巡查组在巡考时要如实填写《山东第二医科大学考场巡考记录单》,并在巡考结束后交回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各学院巡查材料学院自行留存备查。

5. 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462525),对考试期间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

 

附件: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安排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2024628        


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查安排表

 

校领导

处级干部

秘书

6月30日(星期日)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

7月1日(星期一)

  

孙嘉斌

  

白冰玉

7月2日(星期二)

管英俊

孙银贵

刘宪亮

  

7月3日(星期三)

卢国华

尹世峰

    

贾广韬

7月4日(星期四)

王承高

刘建兰

张春燕

  

7月5日(星期五)

梁淑娟

楚新艳

   立    

白冰玉

7月6日(星期六)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

7月7日(星期日)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

7月8日(星期一)

田玉胜

邱玉刚

李洪先  许婷婷  

  

7月9日(星期二)

王世群

董惠平

姜广东  夏德涛

贾广韬

7月10日(星期三)

刘汉波

马健平

  刚    

  

7月11日(星期四)

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

备注:1.标有的处级干部负责召集当天巡视的各位领导干部。2.秘书负责当天考试巡考记录单的记录和收集。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