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近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专项分就业研究专项和考试研究专项。请参照《公告》中选题指南,结合我校或校际联合的研究优势,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2.各申报单位申报数量不限,要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充分论证,严格把关,确保项目质量,宁缺毋滥,不接受个人申报。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以上统称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同年度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专项、项目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专项。
4.本次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5.申报材料提交。申报系统于5月21日至6月20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于6月10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汇总表》(附件5)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一并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办公楼730室)。
6.其他详情见《公告》内容。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7
附件:
3. 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申请书
4. 2024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专项)-活页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