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有序推进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工作,结合《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安排,学校决定于5月份在全校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暨审核评估专项检查。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是落实“质量提升年”的重要举措,也是体现质量文化与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
1. 学院自查
各学院成立自查小组,按照学校规定的检查内容,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开展全面自评自查,形成学院自评自查报告。
2. 学校检查
学校成立联合检查组,听取各学院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期中自查情况、专业剖析、课程分析等汇报,查阅相关支撑材料;反馈本学期督导委听课情况,公布督导意见书;反馈听课评价工作状态数据;反馈2023年课堂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3. 专项调研
面向全体在校师生开展“学与教质量状况”专项调研。
二、时间安排
1. 学院自查:5月6日-12日(第10周)。
2. 学校检查:5月13日-31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3. 专项调研:5月13日-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审核评估专项检查
1. 学院自评自建情况检查
(1)自评报告:按照省教育厅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和学校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听取学院自评自建报告,对各学院自评自建情况进行检查。
(2)专业剖析:重点听取专业培养目标、规格和标准,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过程执行,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条件与利用,产学研促进教学,学生就业与发展,专业建设成效与持续改进等方面的汇报。每个学院听取1-2个专业剖析汇报,具体汇报专业由检查组随机抽取。
(3)课程分析:重点听取课程定位和性质,教学目标,内容设计,重点、难点把握,学情分析,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评价与考核方式,教学反馈与教学效果,课程建设成效等方面的汇报。每个学院听取1-2门课程分析汇报,具体汇报名单由检查组随机抽取。
2. 审核评估支撑材料检查
检查学院自评报告、专业剖析、课程分析相关支撑材料,即近两个学年(含本学期)教学运行基础材料,主要包括规章制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实习见习大纲、考试大纲、课堂教学相关材料、课程考核相关材料、实习(实验)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实习基地建设等日常教学管理等所涉及的材料。各类材料可按纸质版或电子版分类存档,并提供目录清单,供检查组抽查。
重点检查:
(1)课程试卷归档材料。主要包括考试档案材料完备性、试卷批阅规范性、试卷存档、命题质量、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过程性评价材料、试卷分析合理性等内容。
(2)毕业论文(设计)归档材料。主要包括选题、开题、中期管理、指导记录、论文评阅、答辩过程、成绩评定等过程性材料归档情况。
(二)期中教学常规检查
1. 教学管理和运行情况
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实验(实践)开展情况;教学基本文件和材料的准备与落实情况;学生课堂纪律管理、作业布置批改、辅导答疑情况。
2. 教研活动和教学质量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集体备课执行情况;学院和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新任教师授课资格准入制度落实情况;教学竞赛与教师培训情况;学院教师及管理人员座谈会情况等;师生座谈会、调研问卷、走访检查情况;本学期考试反馈情况等。
3. 学生培养质量
学院学生参加各类比赛及获奖情况;学生大创项目等参与及立项情况;学生考研升学情况;学生就业推进及落实情况;学院学风、班风建设情况(包括缓、补考,不及格率等)。
4. 二级学院质保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
学院教学管理和保障制度的制定、质量保障队伍的建设情况;学院各主体教学评价开展状况;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院领导干部和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听课记录等)。听课数据以教评处在学校教学质量智慧监测系统中导出的数据情况为准。
5. 学院教学特色
学院在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建设、一流课程建设、教育教学评价、教学质量保障等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及成效。
四、工作要求
1.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新一轮审核评估要求,通过教学检查、随堂听课、师生座谈等形式,切实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扎实开展学院自查自纠工作。
2. 各教学单位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自评报告(可将自评报告和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合并在一起汇报)、专业剖析、课程分析汇报ppt,分别由学院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课程负责人进行汇报,检查组现场点评、提问。各项汇报时间为:自评报告,15min;专业剖析,20min;课程分析,15min。学院应提供专业名单和学院开课课程名单,供检查组专家抽检。
3. 各教学单位需提供专家工作场所,同时准备支撑材料档案清单,供检查组专家现场随机抽取(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材料为必查项)。教学档案若以电子版形式归档,请准备好电脑供专家查阅时使用。各教学单位的基层教学组织教学档案负责人需全程配合专家组检查工作并做好问题记录。
4. 学院自查工作完成后应形成有效的自查报告,说明每个检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各教学单位于5月12日前将教学质量自查报告(附件1),包括学院期中教学检查特色的活动照片、网页、公众号消息等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5. 各教学单位对照审核评估指标、本学期《教学督导意见书》、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逐条梳理,形成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将《整改问题清单》(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系人:贾广韬 电话:8462525
办公地点:办公楼730室
联系邮箱:jpzx@sdsmu.edu.cn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教务处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