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实践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水平,以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根据《山东第二医科大学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山二医教字〔2024〕5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紧跟新时代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结合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深化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持“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原则,通过项目研究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整体水平。
二、立项类别及数量
(一)立项类别
2024年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围绕立项指南(附件1)开展,其中
重点项目:围绕应用型高校建设、“四新”建设、高水平大学内涵质量提升、新兴交叉领域人才培养以及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为下一步 改革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研究成果直接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一般项目: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创新等方向,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研究成果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具有一定的理论实践指导意义和推广应用价值。
专项项目:设立思想政治研究学专项和实践教学专项。旨在促进思想政治研究和实践教学的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教学专项分别由宣传部、实践教学管理处具体负责。
本次课题立项涵盖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各层次。
(二)立项数量
拟立项重点项目2~5项,一般项目55项左右(其中,1988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主持项目不少于8项)。思想政治研究学专项10项左右,实践教学专项30项左右。
三、申报要求
1. 项目选题符合《指南》(附件1)范围,重点项目研究方向须与《指南》中重点项目内容相同。
2. 所申请的项目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不支持与往届各级教学研究项目主题、内容重复的研究。
3. 项目主持人为我校教师或承担我校学生培养工作的外聘教师。
4. 作为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项,项目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同一人参与(含主持)项目不超过2项。
5. 校级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校级项目;主持2项厅局级及以上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再次主持申报校级项目。
6. 鼓励开展跨学院、跨专业,校际、校企、校院(所)联合的协同创新研究和以问题为导向的全程性研究。
7. 研究时限一般为2年。
四、申报方式
(一)重点项目。以“学院(部门)推荐、学校评审”方式立项,由个人申报、学院(部门)遴选、学校评审后择优立项,原则上每个学院(部门)限报1项。
(二)一般项目。以“名额到院、学校备案”方式立项,各学院根据教学改革一般项目限额表(附件2),组织好本学院课题的申报、评审、公示和限额推荐工作,经学校复审后立项(复审不合格不予立项,不得递补)。
学校其他单位以“部门推荐、学校评审”方式立项,由个人申报、部门遴选、学校评审后择优立项,每个部门限报1项。
(三)专项项目。以“学院(医院)推荐、学校评审”方式立项,由个人申报、学院(医院)遴选、按质量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报学校评审后择优立项。
其中,思想政治研究学专项按照一般项目管理,仅限马院教师和从事思想政治教育人员申报。实践教学专项仅限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每所附属教学医院限报5项,每个学院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限报3项。
五、立项支持
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经费资助额度:重点项目2万元/项;一般项目0.5万元/项;思想政治研究学专项由宣传部负责提供研究经费,实践教学专项由项目主持单位提供研究经费(需提前提供配套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开展有组织的教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谋划好本学院教学改革与研究方向,凝练研究特色,开展有组织、可持续的教育教学研究。
(二)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各单位要严密组织好课题申报、推荐工作,严格课题材料审查,确保申报课题符合要求;认真组织专家进行课题初评,确定拟推荐课题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向学校推荐申报。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撤项项目负责人 2 年内不得申请各级各类教学研究课题。对于被撤销课题的承担单位,学校适当核减其下一年度课题申报限额。
(三)立项申报材料清单
1. 《申请书》一式2份(项目参与人员亲笔签字,“申请者所在单位初评意见”栏签署完整)。
2. 重点项目、专项项目和参与学校评审的一般项目需提供《匿名申报书》电子版。
3. 各学院推荐一般项目名单公示照片一份。
4. 《汇总表》(依项目类型分别汇总)一式1份。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3月18日前,将以上材料及电子版(以申报人单位+姓名命名)分别报送相关评审部门。
七、联络方式
1.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思想政治专项)
地址:办公楼730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7
联系邮箱:gjs@wfmc.edu.cn
2.实践教学管理处(实践教学专项)
地址: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6-8462372
联系邮箱:sjjxb@126.com
附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