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教学质量监控长效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深入一线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意识,保障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根据《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潍医教字〔2017〕51号)要求,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听课次数
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实践教学管理处等教学相关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各学院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他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二、听课时间
本学期第1-18周(2023年2月20日至6月24日)。
三、听课范围
面向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四、听课安排
1. 集中听课:全校领导干部集中听取新学期开学首堂课教学情况,具体安排见附件1。
2. 自主听课:全校领导干部采取随机听课与主动择课相结合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听取归属学院教师、学生,以及联系学院、班级的课程。
3. 意识形态评价:全校领导干部在听课时,一并开展课堂教学意识形态评价工作,每位领导干部进行的意识形态评价数量不少于两次。
五、课表查询
本科生各周次课程准确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a. 学校教务系统;b. 潍医移动校园APP,或通过查看附件2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因表格不能及时更新调课数据,准确课程以教务系统为准)。
六、听课评价
1. 领导干部听课后,通过潍医移动校园APP“教学评价”功能的“领导听课”模块,搜索到相应课程信息,在线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课堂意识形态教学评价表》,对该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2. 未在学校教务系统中排课的研究生课程及部分本科实验课、见习课,其教师教学评价需通过填写相应课型的“纸质评价表”完成。各类评价表见附件3。
七、听课要求
1. 听课人须根据学校作息时间表(附件4)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
2. 听课人应着重听取教师授课过程中新理念、新方法、新改革的实施与效果,立德树人、潜心育人的具体体现,意识形态、课程思政对学生学习、个人素养养成和职业发展的指导作用等。听课后,对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条件保障、教学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3. 听课人应在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教与学状况。对发现的教学设施、环境等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学院)解决,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如有需多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在课后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联系。
八、听课结果与反馈
1. 领导干部听课结果将通过学校教学质量智慧监测系统实时向被听课教师反馈。被听课教师可通过“教学评价”中的“听课大数据”查看领导干部听课主观建议。领导干部日常听课使用的《潍坊医学院听课记录本》(从教务处领取)请自行留存。
2. 学校将通过教学质量智慧监测系统统计各单位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并定期公布听课统计情况。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5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领导干部集中听课安排表
2.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授课课程安排表 20230215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