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根据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关于医学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申报及结题鉴定的通知》要求,现对我校申报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2021年科研规划课题工作,以及2019年立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1年科研规划课题申报
1. 项目立项范围
参见《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十、十一、十二条。
学校提供近二届立项课题名单供负责人参考。
2. 申报限额
我校限额申报5项,学校各单位限推荐1项参加学校评审。
学校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可单独组织申报,其他附属医院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推荐评审。
3. 申报资格
往年延期结题项目负责人、2019年立项项目负责人因未正式结题,故不能做为课题负责人申报2021年项目。
4. 申报材料
课题负责人提供《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课题组主要研究成员签字。
课题申报单位提供《汇总表》纸质版一式1份,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章。
二、2019年科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
1. 鉴定要求
参见《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办理。已承担立项课题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者今后不再受理。
2. 结题材料
电子版:①立项批准文件扫描件②获批的立项申报书扫描件③通过审核的中期检查报告书扫描件④正式发表的论文扫描件(含杂志封面、带有正式刊号的版权页、目录及正文)⑤课题研究工作报告⑥研究成果应用证明扫描件。
其他相关研究材料各课题组可自行提供。以上相应扫描件一套制作成一个压缩文件,命名方式:“单位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如“XX医学院--XXX”。)。
纸质版:《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报告书》一式两份(原件)。
3. 其它
课题主要负责人发生变更,或课题因故需延期完成者,填写《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申请延期或变更负责人报告表》一式两份。
三、材料报送
1. 2021年课题申报材料,各单位于4月26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参加推荐评审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730室,电子版发至gjs@wfmc.edu.cn 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省医教中心2021年项目申报。不接收个人报送,逾期恕不受理。
2. 2019年课题结题材料,各课题负责人于5月6日(周四)上午11点前,自行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以便现场审查,电子版通过U盘现场拷贝。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8462525
附件:1. 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2. 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申报书
3. 2021年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第十批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4. 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结题鉴定报告书
5. 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申请延期或变更负责人报告
6.2017年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立项课题清单
7.2019年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科研规划课题立项文件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