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各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总结推广我校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取得的新成果,做好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遴选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制度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改革、素质教育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 注重申报近年来形成的新形态教学成果,重点围绕“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本科”、“四新”建设、一流课程、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医教协同、在线教育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成果。
2. 注重申报一线教师的成果,对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创造的成果,中青年教师创造的成果,获得国家认可的成果,通过国际或国家评估(认证)的专业成果优先申报。
3. 申报的教学成果必须是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唯一完成单位的成果。校内跨部门、学院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部门、学院牵头联合申报;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多单位联合申报。
4. 成果主要完成人应为直接参与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者。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作为第一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1项,参与申报的成果(含第一完成人)不得多于2项。
5. 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为依托。
6. 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订方案的时间。实践检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7. 对于已获得过教学成果奖(含学校、省或国家级)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否则,一经核实即取消该成果评审资格并视情予以通报。
三、评审程序
1. 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实行限额推荐,按各单位2011以来按期结题的各级教学研究项目数量为基数分配申报名额。具体申报限额见附件1。
2. 各单位在研讨的基础上,将相关、同类项目整合凝练,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按申报限额择优向学校推荐。
3. 学校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
四、表彰奖励
1.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2. 学校将对获奖成果进行培育,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届时以省教育厅正式申报文件要求为准。
五、申报材料
1. 《潍坊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一式2份(见附件2)。
2. 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相对应的支撑材料。提交纸质材料 1 份(合装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 纸双面印)。
3. 《潍坊医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3)。
各申报单位将成果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于2021年6月15日前提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办公楼730室),电子版发送至gjs@wfmc.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师能力。
2.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梳理近年来教学改革成绩,做好成果总结与凝练,加强资源统筹与优化,避免琐碎分散,增强成果竞争力。
3. 各申报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查,杜绝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的材料套用、证明材料造假等行为。学校将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如经查实存在重复申报、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将取消相关成果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领导责任。
联系人:秦骁强,联系电话:8462525。
附件:
1. 潍坊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配额
2. 潍坊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 潍坊医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