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各院(系):
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的学风,推动以考试为导向的教学改革,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对本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考试阶段)进行巡视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6年6月27日至7月8日。
二、检查形式
采取学校、院(系)二级考试巡视检查制度。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有关部门和各院(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校级巡视组,全面检查学校期末考试的组织保障、教师监考、考风考纪、考场保障与环境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通报处理。
2、各院(系)成立考试巡视工作小组,负责检查本院(系)考试安排、教师监考和考风考纪等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各院(系)要严格按《潍坊医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做好考试命题、考前培训、考生教育及成绩评定等工作的组织安排。
2、课程所在院(系)要重视监考教师培训工作,统一学习《监考员守则》和《潍坊医学院教学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监考教师要熟悉考试流程,明确监考职责,清晰学生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做好考场卫生及考前清场,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
3、学生所在院(系)要加强考生考风考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考生守则》和《潍坊医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引导学生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违纪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
4、校级巡视组在考试过程中对考场进行巡视检查,并通过视频监控室,抽查部分考场,对巡考中发现的问题应如实记录,按要求填写《潍坊医学院考场巡考记录单》,并在巡考结束后交回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5、学校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462527)。对于考试期间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公告。
附件: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校级巡视安排表.docx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