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促进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11月23日—12月4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与时间安排
1. 自查阶段:11月23日—12月3日,由各部门、各院(系)组织自查。
2. 问卷调查阶段:11月25日—12月4日,学校组织进行考试工作专项调查问卷。
二、检查内容
(一)自查阶段
1. 教学过程。包括本科生(含留学生)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主要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执行;教学文件档案;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活动的开展;教研室集体备课,新教师试讲;教材选用及使用。
2. 教学资源。主要检查实验室、图书资料、网络、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教室、体育设施等资源的合理配备和有效使用,学习环境,以及为保证学生有效学习所建立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包括有效的学业指导和心理咨询等。
3. 质量管理。主要检查理论课、实验课、见习(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领导干部、二级督导专家、同行教师听课情况;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情况;学生、教师、管理人员座谈会开展情况。以及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的纠正与改进措施等。
4. 学生学习效果。在校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学风建设状况;讲座、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开展情况;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进行的调查分析。
5. 课堂教学情况反馈。针对本学期学校教育教学督导评估专家听课情况与各院(系)进行交流反馈。
(二)问卷调查阶段
根据学校考试工作专项调研工作安排,开展面向教师(含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两个层面的考试工作问卷调查,对学校的考试管理与组织、试卷命题、考试监考、试卷评阅、成绩分析及反馈、学生学风和教学改革等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1.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部门、各院(系)自查为主。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实际,通过检查、座谈等各种形式,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全面听取教学反馈意见,了解学生、教师教学动态。
2. 各院(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反馈与整改,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各职能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的自查总结工作。经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2月4日前将自查总结报送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同时电子版发送到jpzx@wfmc.edu.cn。
3. 各院(系)与相关教育教学督导评估专家联系,自行确定督导听课情况反馈时间和地点。
4. 根据《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学校领导,各部门、各院(系)处级干部将本学期已经完成的《听课评价表》于12月4日前送交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5. 考试工作调查问卷由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下发通知领取。《潍坊医学院考试工作调查问卷(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用卷)》通过院(系)教研办发至教师填写并及时收回我中心。《潍坊医学院考试工作调查问卷(学生用卷)》由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通过学校学生教学工作信息员发放及收回。
6. 各部门、各院(系)在检查中要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工作。检查结束后学校将进行总结,学校调研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使检查真正起到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