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开创医学教育发展新局面
国家教育部部长 袁贵仁
(2011年12月6日)
今天,教育部、卫生部在这里联合召开医学教育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高医学教育质量,为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强力支持。
会前,刘延东国务委员对医学教育改革作出了重要批示,对开好这次会议提出了殷切希望。韩启德副委员长一直高度重视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在百忙之中亲自出席这次会议并将发表重要讲话;陈竺同志将代表卫生部作专题报告,他们对医学教育的改革发展将提出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在此,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大力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是医学教育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医学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学教育事业蓬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教育教学和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培养了大批优秀的医药卫生人才,取得了大批优秀的科研成果,为医药卫生事业和人民群众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的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医学教育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第一,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为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去年7月,颁布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今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围绕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这一核心任务,对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深刻阐述。这是新世纪以来我们党对高等教育作出的最全面、最系统的部署和要求。讲话明确指出了不断提高质量是高等教育的生命线,要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突出强调了“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希望大学生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把创新思维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把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为包括医学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第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确定了我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和政策措施,明确提出要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医药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科研、医疗、卫生管理等人才队伍建设;要求调整高等学校医学教育结构和规模,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加大医学教育投入,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对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医学教育改革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医学教育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抓住机遇,既为推进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做贡献,也要在推进医改事业中实现自身的新发展。
第三,医学发展新趋势对医学教育提出了新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科技文化的不断发展,世界医学领域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一是医学的社会性更加突出。医学与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健康联系更加紧密,直接关系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影响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医学的社会责任更加重大。二是健康需求的广泛性更加凸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更趋全面、个性与多样,更加注重生理、心理、社会、环境等方方面面整体健康。适应这一需求,医学任务正从以防病治病为主逐步向以维护和增进健康、提高人类生命质量为主转变,医学模式正由传统的生物模式向着生物-心理-社会-环境模式转变。三是医学公平性更加重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成为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世界医学界共同的奋斗目标。能不能以有效的体制机制保证医学的公平性,体现着社会的公平与进步。四是医学整合性更趋明显。适应医学发展需求,医学内部各学科之间、医学与人文社会学科之间、医学与其他自然学科之间交叉与整合加速进行,医学正在突破传统的局限,向更加广阔的学科领域发展。五是医学国际化加速发展。医学标准日趋国际化、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国与国之间卫生关联性不断上升,使得医学国际化趋势日益凸显。
面对中央的要求、人民的期待和医学发展的新趋势,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医学教育还不完全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时代发展的需要。医学教育规模、结构有待优化,尤其是服务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亟待加强;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尤其是医学生职业素质及实践能力亟需提高;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有待完善,尤其是综合性、多科性大学办好医学教育的体制机制亟需创新和完善;医学教育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有待强化,尤其是医学教育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主动性亟需增强。因此,医学教育必须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一是要求医学教育更加主动服务国家医改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医改需求,满足医改需要,是历史赋予医学教育的新任务、新使命。2010年9月27日,刘延东国务委员在视察首都医科大学时,特别强调了医学教育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提出了“四个围绕”的明确要求,即围绕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扎实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围绕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面向基层医学教育全科医生培养模式改革;围绕住院医师规范化制度建设,探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新模式;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把医学教育规律同高等教育规律紧密结合的有效办法,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落实“四个围绕”,必须从医改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医学教育为医改服务的观念。只要是医改需要的,医学教育就要努力做好;只要是有利于医改的,医学教育就要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发挥医学院校人才资源优势,形成医学教育积极主动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新格局。
二是要求医学教育更加突出质量提高。提高质量是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提高医学教育质量,最根本的是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此,要坚持走以质量提高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着力培养具有高尚的医德、精湛的医术、丰富的人文素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创新精神的医学人才,探索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医学人才成长道路,实现医学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历史性新跨越。
三是要求医学教育更加着力推进综合改革。必须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质量意识、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忧患意识;必须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着力改革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质量评价等教育教学改革;必须大力推动改革试点和探索;必须动员、吸引广大师生、医药卫生界乃至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形成良好的改革氛围。
四是要求医学教育更加注重交叉整合、协同发展。适应医学交叉整合趋势,医学教育要增强学科整合、学科交叉融合以及协同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推动医学基础与临床的转化与整合,推动临床医学与公共卫生的整合,推动医学人文与医学科学的整合,推动医学教育和社会医疗保健服务的整合。要加强高校与高校、高校与科研院所、高校与医院的深度合作,整合资源,联合攻关,形成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新局面。
五是要求医学教育更加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在一定意义上,医学无国界。医学教育必须加大开放交流力度,与世界先进水平的教学、科研、医疗机构建立起更加紧密的联系,开展实质性、深层次、紧密型的全方位合作,努力培养一大批具有国际视野、国际交往与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国际化医学人才,开展更加广泛的高水平科学研究,使医学教育实现在合作中发展,在发展中超越。
总之,面向未来,医学教育必须坚定不移服务医改,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医药卫生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更大贡献;必须坚定不移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把质量提高作为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大力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必须坚定不移把培养和造就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的各类医学人才作为中心任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高水平医学人才的迫切需要;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医学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促进医学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培养卓越医学人才
为深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教育部、卫生部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这是一个主文件,还有另外6个相关文件,如《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部直属高校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意见》和《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等,提交本次会议讨论。综合改革意见以临床医学作为医学教育改革的切入点,针对当前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如发展结构问题、人才培养模式问题、管理体制问题、投入问题等方面,提出5大领域12项改革举措,对医学教育改革做出整体设计和系统部署。其他文件对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提出了详细的政策措施。希望同志们认真讨论这几个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之后,教育部、卫生部将根据同志们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尽快印发。
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着力于医学教育发展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着力于人才培养模式和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突破,着力于医学生职业道德和临床实践能力的显著提升,着力于医学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明显加强,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全面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为发展医药卫生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改革按照“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大力推进”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坚持需求导向,优化医学教育人才结构。
医学教育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对医学人才的需要,科学调控教育规模,着力优化人才类型结构,逐步完善学制学位体系。
一要相对稳定医学教育总体规模。“十二五”期间,根据需求,原则上不增设医学院校,不增设临床医学专业点。临床医学专业招生规模过大的省市、高校,要缩减招生数量。二要适应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需有序发展三年制临床医学教育,培养农村实用型初级全科医生。三要适应国家医学创新和国际竞争需要,稳步发展长学制医学教育,培养医学拔尖创新人才。四要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战略部署和要求,着力构建、发展“5+3”模式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即五年医学院校本科教育加三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高水平的执业医师。在这方面,上海市已开展了积极探索,积累了有益经验。
去年,上海市开展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改革试验。上海市政府高度重视,协调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科技、教育等部门,加大投入,制定政策,大力推进。教育部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认为这项改革对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对于医学教育改革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对于其他省(区、市)也有很好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教育部批准上海开展试点,在招生计划、考试办法、培养要求等方面予以支持,并列入国家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项目。上海市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是,医学本科生毕业以后,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和住院医师招录,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基地,具有住院医生和研究生双重身份。学生毕业时,合格者可以获得“四证”,即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执业医师执照。这一模式很好地实现了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标准、职业准入的紧密衔接,既符合我国医疗卫生改革方向,体现了临床医生成长规律,也符合高层次临床医学教育特点,体现了医学教育规律。
今后,教育部将会同卫生部大力推进以“5+3”为重点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专业学位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紧密衔接,加快培养高层次、高水平、应用型的医学专门人才。这是医学教育结构优化、学制学位调整的重要方向。
第二,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医学人才培养水平。
人才培养模式是医学教育改革的“瓶颈”问题。在综合改革意见中就四类人才的培养模式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此,我重点强调三点。一是医学教育,德育为先。这既是高等教育的共性要求,也是医学教育的特殊要求。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医学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医学生献身祖国医药卫生事业和保障人民身心健康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大力加强以医学生职业道德、职业伦理和职业态度为基本内容的职业素质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将预防疾病、解除病痛和维护民众的健康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要大力加强医学生人文关怀精神和人际沟通能力的培养,使医学生具有关爱病人、尊重他人、尊重生命、团队合作的良好职业素养。二是医学教育,能力为重。实践教学是保障医学教育质量的重要环节和必要手段,也是当前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严重“短板”。高等医学教育要深化临床实践教学改革,推进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践模式的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提高医学生临床综合思维能力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我们要制定临床能力培养标准,规范医学生临床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三是改革教学方法和学生评价方法。要积极推进以问题为导向的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改革。积极探索以能力为导向的学生评价方法,注重临床思维能力、临床实践能力评价,大力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三,强化条件建设,增强实践教学能力。
医学教育实践性很强。要切实加强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大力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临床教师队伍。高水平的临床教师队伍是保证高质量临床实践教学的关键。要科学制定临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优化临床教师队伍结构;要大力加强临床教师育人为本的师德师风、医德医风建设,增强临床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要完善临床教师编制管理办法,严格临床教学职务的聘任制度,明确附属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责任和义务,把教学工作水平作为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临床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投入;要大力表彰奖励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临床教师,鼓励名医为本科生授课;要建立临床教师参与教育计划制订的机制,鼓励和支持临床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教育部将实施高等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在全国重点建设一批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高等医学院校要积极建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加强对临床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技能培训,努力提升临床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要加强高校附属医院建设。医学生近一半的修业年限在附属医院,附属医院是医学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实践教学的主阵地。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共同研究制定各类临床教学基地标准,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对各类临床教学基地的投入。教育部将会同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建设,在高校附属医院建设一批集医学生实践教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为一体的临床技能综合培训中心。各地教育部门也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发改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高等医学院校要高度重视附属医院的改革发展,把附属医院教学、科研建设纳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加强指导和支持,切实加大对附属医院临床教学基地建设的经费投入和政策支持。附属医院要把教育教学作为医院工作的重要任务,确保各项投入,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要加强社区和公共卫生实践教学等基层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社区和公共卫生实践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医学生了解国情、民情、医情,增进对人民群众感情和增强基层防病、治病能力的有效途径。教育部在“本科教学工程”1000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计划中,将对医学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给予重点支持,并同卫生部等部门联合认定一批国家级社区和公共卫生实践教学基地。高等医学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社区和公共卫生等基层实践教学基地。
第四,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制度,确保医学教育教学质量。
建立健全质量评价制度,是加强宏观管理、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有力抓手。在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价办法,强化对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和监督。一要加强学校的自我评价。强化学校的质量主体地位,以学校自评作为质量评价制度的基础。各医学院校要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对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评估,特别要注重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评价,注重医药卫生部门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二要积极推进国家医学教育认证工作。开展医学教育认证的目的是促进医学人才培养与医生执业准入资格制度相衔接,推进卫生行业部门深度参与人才培养,促进学校与卫生部门的紧密联系,增强人才培养对社会需求的适应性。教育部、卫生部已联合印发了本科临床医学教育标准,成立了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和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目前,已开展了临床医学、中医学等6个专业24个专业点的认证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密切与行业部门的合作,完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办法,加快推进医学教育认证工作,建立起与国际实质等效、具有中国特色的医学教育专业认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积极参加国际医学教育认证试点工作。三要积极探索建立医学生实习执照制度。教育部将配合卫生部研究制订分阶段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办法,逐步建立临床医学教育分阶段质量评价机制,为医学生在学期间的临床实践提供制度保障。
第五,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医学教育科学发展。
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促进医学教育可持续发展、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这里,我重点强调一下综合性、多科性大学医学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问题。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高等医学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一批医学院校与综合性或多科性大学合并。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探索和实践,总体上看,合并高校整体办学实力明显提升,医学学科建设水平、科研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都有明显增强,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为促进医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更好地促进高等医学教育发展,加快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目前,一些合并高校医学教育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治理结构有待完善,医学教育内部各要素的有机联系机制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医学教育规律的认识还需要不断深化。
当前,我们必须紧紧抓住国家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历史性机遇,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按照有利于发挥综合性和多科性大学举办医学教育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广大医学教职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培养高素质优秀医学人才、有利于推动医学科技创新的原则,全力构建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医学教育规律、符合国际医学教育发展趋势和我国国情以及学校实际的医学教育管理体制。一要进一步理顺完善大学、医学院(部、中心)、附属医院之间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教育部将会同卫生部出台相关文件,一方面,进一步发挥好综合性或多科性大学学科汇聚、综合实力较强的办学优势,大力推进医学与其他学科的资源共享、学科交叉融合;另一方面,进一步扩大医学院(部、中心)办学自主权,在大学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医学院(部、中心)统筹、协调和管理医学教育的功能,增强临床医学专业、医学相关专业和附属医院的整体性、系统性联系,促进其协调发展。二要加大医学院校共建工作力度。去年,教育部、卫生部已共建北京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等10所中央部属高校医学院(部、中心)。今后,在巩固和加强共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共建一批部属高校医学院(部、中心),加快世界一流和高水平医学院校建设。同时,将开展教育部、卫生部、省级政府共建地方医学院校试点,提升地方院校办学水平,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供支持。三要推动医学教育的协同创新,加强医学学科建设。要准确把握医学学科发展新趋势,高度重视临床应用对基础科研的新要求,高度重视科学创新对学科交叉渗透、整合发展的新要求,加快转化医学平台的建设,促进医学各学科之间,以及与其他学科的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医工、医理等新兴交叉学科,密切医学院校与医学科研院所、医疗单位和医药企业的深度合作,开展多学科、多单位联合参与的重大科研项目攻关,解决疾病诊断、治疗和预防保健的重大问题,提升我国医学学科的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
第六,勇担历史重任,加快全科医生人才培养。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任务之一。人才队伍建设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也是亟待加强和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高度重视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人才培养工作,把全科医生人才培养作为当前医学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大全科医生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全科医生人才培养步伐。一是加快培养高层次全科医生。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类别下增设全科医学领域,从明年起,将开展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工作,有效衔接临床医学(全科医学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高水平的全科医师。二是加快面向基层的全科医生培养。从2010年起,教育部、卫生部、发改委、财政部等部门实施了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连续三年为中西部乡镇卫生院培养从事全科医疗的本科毕业生。目前,中西部22个省份66所高校已招录免费医学生1万余人,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承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教育的高校要深化教育改革,突出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免费医学生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等临床基本诊疗能力。三是加强对全体医学生的全科医学教育。要把全科医学教育作为院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医学生医患沟通、团队合作、健康教育、社区预防保健、卫生服务管理、基本药物使用、医药费用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毕业后具有全科医学意识和基本能力奠定坚实基础。四是做好基层在职人员的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医学院校要充分发挥人才和资源优势,积极承担基层在职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卫生人员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高等医学院校要统筹研究加强全科医学教育的有效措施,建立有效机制,探索有效模式,整合各种资源,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加强高水平全科医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为我国全科医生队伍建设,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做出贡献。
第七,统筹兼顾,推进医学教育全面协调发展。
医学教育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这次医学教育改革将以临床医学为突破口,同时也要统筹好改革的系统推进,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一是中西医教育协调发展。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中医药作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高医疗水平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要高度重视中医药教育,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着手共同研究中医药教育改革的指导意见,计划在明年实施卓越中医人才培养教育计划,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二是医学各学科专业的协调发展。在推动医学教育改革中,既要办好医学类专业,也要办好医学相关类专业,特别是要加强护理、药学、卫生监督、康复治疗、生物医学工程等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适应医药卫生事业对各级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推进卫生人才保障工程的建设。三是院校教育与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的协调发展。医学教育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的连续统一体,医学院校要在办好院校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医学院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加强各类医师培训和卫生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积极承担住院医师培训任务,积极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努力形成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彼此衔接的现代化医学教育体系。
三、统筹规划,扎实推进,开创医学教育新局面
医学教育具有实践性强、周期长、成本高的特点。医学教育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要求高、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广大教师、学生的积极参与,需要教育部、卫生部等多部门的密切合作,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形成推进医学教育改革的强大合力。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医学教育改革的规划和方案。
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关键在人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科学确定医学教育发展规模,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加大支持力度,推进综合改革,大力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推动医学教育科学发展。
第二,加强支持,提供有力的条件保障。
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一直得到了发改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一是进一步提高医学生均拨款标准。2008年,中央本级财政把医学教育生均拨款定额标准从7100元提高到1.15万元,今年又提高到1.4万元,明年将进一步大幅度提高。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投入,积极协商本级财政主管部门在普遍提高高等教育生均拨款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医学教育的特点,科学核定、提高医学教育的生均拨款标准。二是在重大改革、建设项目中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支持力度。包括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等重大改革项目中优先支持临床医学教育改革试点;在“985工程”、“211工程”、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等项目中,引导高校优先支持医学教育学科建设;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中将优先支持地方医学院校发展;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中优先支持临床医学专业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试点。各地教育部门要在省级教育重大建设项目和改革项目中加大对医学教育的支持。举办医学教育的综合性、多科性大学,要将新增教育经费,更多用于支持医学教育的发展。
第三,加强合作,建立医学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为适应我国医学教育改革发展需要,促进医学教育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紧密结合,教育部、卫生部已建立医学教育宏观管理工作部际协调机制,设立了医学教育协调小组和医学教育管理工作小组,针对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加强沟通和协调。教育部、卫生部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努力开创教育与卫生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合作共赢的新局面。各地教育、卫生部门也要加强协调与合作,结合国家需求和地区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实际,共同研究支持医学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医学教育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
第四,狠抓落实,推进医学教育实现新发展。
为推动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实施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卫生部将联合成立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专家组,负责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指导、咨询和检查评估,并适时召开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经验交流会,推动医学院校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推动本地区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和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工作,做好改革试点项目的遴选,加强对项目的指导、支持和检查督促。各高等医学院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人才是第一资源。医学教育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共同肩负起历史责任,抓住机遇,求真务实,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医学教育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