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抓好课堂教学是切实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关键,有利于掌握教学管理主动权,提高管理效能。通过上一学期听课情况的反馈,发现和解决了一些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在提高教学质量、优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根据《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潍医教字[2007]22号)和《转发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关于进一步落实全校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潍医办发[2011]13号)的要求,本学期继续开展全校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与听课学时
依据《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学校校领导及处级干部(含处级调研员)均应参加听课。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学生工作部(处)、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学院、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各院(系)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他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二、听课时间
2012年9月10日至2012年12月22日(校历第2周——第16周)。
三、听课范围
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通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选修课等)。
四、听课要求
1、领导干部听课时须携带并认真填写《潍坊医学院听课记录本》,没有听课记录本的请到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领取。
2、每次听课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每次应至少听完1节课。
3、在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应对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学习情况、教学条件保障、教学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认真填写《潍坊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并由授课教师签名确认,并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授课教师。《潍坊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可在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网页下载专区中下载。
4、请各位领导干部按要求认真完成各自的听课任务,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如属于其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尽快妥善解决;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及时反馈到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由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听课结束后请及时将《潍坊医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送交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行政楼462室)。《听课记录本》由各部门存档。
5、本学期不固定安排听课教室,各位领导干部在规定的听课时间段内,结合自己工作实际情况自行灵活安排,随机听课,听课当日登录教务处网站综合教务系统查询课程安排情况。
五、听课结果的统计与总结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负责对本学期全校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反映的问题进行统计、处理及汇总分析,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学校领导。对于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各部门、授课教师及学生对反馈意见要虚心接受,并及时整改。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