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定于近期开展全校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11月18日—2013年11月29日。
二、检查内容
(一)自查内容
1. 教学过程。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主要检查本学期是否按教学计划开出全部课程,师资配备是否到位和合理;所开课程的教学文件档案是否齐备;各教研室或基层教学组织开展教学研讨和教研活动情况;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听课情况;教研室集体备课,新教师试讲,理论课、实验课、见习(实践)教学,毕业论文(设计)等主要教学环节;教材选用及使用。
2. 教学资源。主要检查实验室、图书资料、网络、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教室、体育设施等资源的合理配备和有效使用,学习环境,以及为保证学生有效学习所建立的学生学习支持系统,包括有效的学业指导和心理咨询。
3. 质量管理。包括质量监控、质量分析和质量改进。主要检查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监控机制的制定与落实,课堂教学、实验与实习、毕业论文(设计)、考试等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二级督导专家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同行互评开展情况;以及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的纠正与改进措施等。
4.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各院(系)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思想观念大研讨,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加强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通过“教授论坛”、“专家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围绕主题开展交流与研讨,组织观摩教学、讲课比赛等各种特色活动。
5. 学生学习效果。在校学生日常学习情况,学风状况;讲座、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开展情况;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反映、校友工作等进行的调查与分析。
(二)督查和调研内容
1. 开展全校省级精品课程调研和评估工作。
2. 开展2012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3. 课堂教学情况反馈。针对近期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专家听课情况与各院(系)进行交流反馈。
三、具体要求
1.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部门、各院(系)自查为主,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期中教学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2. 各院(系)要召开教师、学生代表座谈会,听取教学反馈意见,了解学生学习动态。通过检查、评比、座谈等各种形式,对本单位各教学环节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与整改,形成自查总结报告。各职能部门做好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学条件保障等方面的自查总结工作。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3年11月29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报送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同时电子版发送到:jpzx@wfmc.edu.cn。
3. 各院(系)负责与相关教育教学督导评估专家联系,确定督导听课情况反馈时间和地点。
4. 根据《潍坊医学院听课管理规定》,学校领导,各部门、各院(系)处级干部将本学期已经完成的《听课评价表》于11月29日前送交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学校将统计汇总分析,反馈相关部门、院(系),监督整改。
5. 各部门、各院(系)在检查中要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确保各个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工作;学校督查组针对全院督查情况进行总结,督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使检查真正起到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