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
返回校园主页

搜索

首页  常规检查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pgzx    发布时间:2013-08-29    浏览次数:197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

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确保教学质量,学校定于8月30日—9月7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教学条件

主要包括:教学计划;任课教师、教材发放、上课地点(教室、多媒体教室、机房)的落实;实验教学的准备(如各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率及运行状态);教学环境(如教学设备、照明、卫生、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教学设施及设备运行情况);学生学习环境(图书馆、宿舍、自习室、网络、体育活动场所);新教师试讲等。

(二) 教学文件

主要包括:各专业、各年级学期开课计划的制订;新开课或新修订教学大纲(含实践教学大纲)的编制与审批;各门课程教学进度表、实践教学安排的制订与审批;任课教师的教案、讲稿、课件、教材、教学进度表、课程表等教学材料;教研室集体备课安排计划;上学期期末考试总结分析等。

(三) 课堂教学

主要包括:学生出勤及学习、思想状况,教师到课、授课情况,实验教学,课堂教学特别是新开课教师课堂教学等。其它相关教学工作等。

二、检查形式

1. 部门自查。各有关部门、各院(系)领导根据检查内容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教学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全面检查新学期教学准备情况。

2. 领导干部听课。校领导和全校处级干部听本学期首堂课所有教师的理论授课,通过深入教学一线,了解新学期教学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学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避免形式主义,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需要协调解决的,及时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研究后尽快解决,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2. 各有关部门、各院(系)自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于9月12日前将《学期初教学检查表》和检查总结材料各1份交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新校区行政楼462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pzx@wfmc.edu.cn。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将汇总全校检查结果后进行通报。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

                                                2013年8月29日



上一篇:下一篇: